成语 |
解释 |
草衣木食 |
木:树。编草为衣,以树木果实为食。形容衣食简单,生活清苦。 |
绳之以法 |
绳:准绳;引申为制裁;之:代词代犯法的人;以:用;拿;法:法律;法令。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 |
吸血鬼 |
榨取他人血汗、劫取他人钱财、思想或者其他资源的人。 |
举世混浊 |
举:全。混浊:不清明。世上所有的人都不清不白。比喻世道昏暗。 |
走马观花 |
骑在跑着的马上看花。比喻匆忙、粗略地观察了解。走:跑。 |
简明扼要 |
扼要:抓住要点。简单明了;抓住要点。 |
夫唱妇随 |
唱:原为“倡”;即倡议;提出某种意见。丈夫说什么;妻子也跟着说什么。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表现。形容夫妻和睦。 |
成竹在胸 |
成竹:现成完整的竹子。画竹前竹的全貌已在胸中。比喻在做事之前已经拿定主义。 |
不到黄河心不死 |
比喻不达目的不罢休。也比喻不到实在无路可走的的境地不肯死心。 |
望而生畏 |
看着就害怕。生畏:害怕。 |
千丝万缕 |
缕:线。千根丝;万条线。形容两者之间密切而复杂的联系。 |
经纬天地 |
经:丝织品的直线;纬:丝织品的横线。形容人的才能极大,能经营天下,治理国政。 |
作壁上观 |
壁:壁垒;营寨周围的高墙。在壁垒上观看别人交战。比喻从旁观望;置身事外。 |
罪上加罪 |
指罪恶更为严重。 |
十恶不赦 |
十恶:旧刑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。指罪恶极大;不可饶恕。 |
香火姻缘 |
香和灯火都用于供佛,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“香火因缘”。《北史·陆法和传》:“法和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,岂规王位?但于空王佛所,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且主上应有报至,故救援耳。” |
举止娴雅 |
娴:文雅。形容女子的姿态和风度娴静文雅。 |
有求必应 |
只要有人请求;就一定答应。形容容易答应人的请求;好说话。 |
粉墨登场 |
粉墨:搽脸和画眉的化妆品。指化装后登台演戏。比喻乔装打扮一番;登上政治舞台。也比喻在社会生活中扮演角色;像演戏一样活动。 |
散言碎语 |
犹言闲言碎语。 |
生知安行 |
生来就知道天下通行的大道,从容安然地实现天下的大道。 |
金口木舌 |
以木为舌的铜铃,即木铎,古代施行政教传布命令时所用。指宣扬教化的人。 |
一尺水翻腾做百丈波 |
比喻说话夸大之极。同“一尺水翻腾做一丈波”。 |
迷离惝恍 |
形容模糊而难以分辨清楚。 |
欧风美雨 |
比喻来自欧美的思想文化等方面的侵袭。 |
脱口而出 |
指话语未经思索;随口而言。脱口:不加思索地开口说。 |
势在必行 |
行:做。从事情发展的趋势看,必须采取行动。 |
妖魔鬼怪 |
迷信的传说中危害人类的妖精和魔鬼。比喻形形色色害人的东西或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