魂飞魄散的成语故事

拼音hún fēi pò sàn
基本解释魂:灵魂;魄:是指所谓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。指魂飞了;魄也散了。形容极度惊恐。
出处左丘明《左传 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心之精爽,是谓魂魄;魂魄去之,何以能久?”
魂飞魄散的典故
北宋时期,洛阳女子贺怜怜与汴梁才子王涣一见钟情就订了婚。贺家嫌王涣家贫就把怜怜另许配给种师道手下军需官高常彬。王涣装作卖查梨的前去承天寺里见怜怜,遇到高常彬回家,王涣吓得魂飞魄散。王涣后来参军立下军功,夺回怜怜白头到老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魂飞魄散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度外之人 | 《三国志·魏志·杨阜传》:“曹公有雄才远略,决机无疑,法一而兵精,能用度外之人,所任各尽其力,必能济大事者也。” |
| 扬眉吐气 | 唐 李白《与韩荆州书》:“何惜阶前盈尺之地,不使白扬眉吐气,激昂青云耶?” |
| 形影相顾 | 《晋书·桓温传》:“省之惋愕,不解所由,形影相顾,陨越无地。” |
| 刻骨铭心 | 唐 李白《上安州李长史书》:“深荷王公之德,铭刻心骨。” |
| 存而不议 | 唐·独孤及《仙掌铭并序》:“后代揭厉于玄踪者,聆其风而骇之,或谓诙诡不经,存而不议。” |
| 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| 正身明法 |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 |
| 扬幡擂鼓 | 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28回:“如今是扬幡擂鼓,弄至大家都知道了,都看见了。” |
| 学而时习之 | 《论语·学而》:“子曰:‘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!” |
| 争先恐后 | 明 屠勋《屠康僖公集 重建陡门桥记》:“匪公帑而乐施者争先恐后。” |